近日,保山市紀委監委召開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會,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秘書長傳達學習了省紀委省監委印發《關于在打贏精準脫貧攻堅中深化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出席會議并講話,并對市紀委監委、縣(市、區)紀委監委有關具體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會議要求,要迅速采取措施,細化工作方案,強化對該《方案》精神要求的貫徹落實。要把握好職責定位,切實履行好監督職能,要正確區分專責監督與業務監督的關系,落實好“監督的再監督、問責的再問責”要求,不能代替業務,不能越俎代庖。
會議強調,在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時間上,要統籌安排好,根據時間節點認真開展有關工作。要開展好常態化監督,由黨風室統籌,按照要求開展好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案審室、審查室等要按照《方案》要求,建立按比例復核案卷機制。要統籌好調研工作,市紀委監委每年至少開展2次調查研究,縣(市、區)紀委監委每年至少開展4次調查研究工作。宣傳部負責通報曝光工作,強化對扶貧領域查處的典型案件通報曝光力度。要認真開展好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切實發揮震懾作用。
各縣(市、區)紀委書記,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案件審理室、第一至第四審查室、第一至第四監督室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楊艷)